(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人员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政审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人员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市事管科:0825-5866013;县人力资源开发股:0825-7823103)。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人员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填写《大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和《大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学位或资格要求的,下同)。
2.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