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将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srsj.gov.cn/)等媒体公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7天后,登陆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侧重考察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办文办事能力、形象气质等。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总成绩等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同一职位代码)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出现并列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存在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在总成绩公示7天后,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县招考办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