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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12月四川省粮食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5-10-26 热度:1106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粮食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粮食学校、、四川省粮食经济学校、四川省粮油中心监测站等3个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粮食局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粮网 [www.scgrain.com,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粮油中心监测站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上东大街段176号 承担全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产品质量标准的验证以及参与标准制定和修订,参与大米、小麦粉国家标准精度样品的复制,承担对下级粮油、饲料监测站的技术指导,帮助培训检验人员,负责对全省粮油、饲料品种、质量和受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粮油进行调查分析及品质鉴定
四川省粮食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成华区青龙路638号 主要从事中专学历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及承担粮食系统在职职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四川省粮食经济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85号 主要培养现代经营管理人才、农业经济和电子信息等实用技术及管理人才。开设有电子商务、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美术设计与制作、会计、汽车应用与维修、建筑工程施工等十个专业,是省属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应符合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相关规定。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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