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5年11月18日至24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泸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泸州市泸县福集镇祥和路74号,电话:0830-8192892)。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15年11月30日泸县人社局通过网站(http://www.lzlxrsj.gov.cn/)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5年12月4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15221001——2015221148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15221149——2015221208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县人社局于2015年12月24日上午通过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15221001——2015221148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15221149——2015221208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5年12月24日下午通过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县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15年12月31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7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