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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年下半年成都邛崃市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5)

更新时间:2015-11-18 热度:948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三)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原件校验名单。原件校验合格者,参加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原件校验时间。原件校验时间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3.原件校验地点。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168号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联系电话:028-88791289)。

4.原件校验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邛崃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两份。

5.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2开考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二)款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将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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