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6年1月5日左右在梓潼县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三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涉及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等一式三份;报考乡镇定向招聘岗位(岗位代码1540519)的人员需提供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由考生自主提出申请,不进行公示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