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2016年6月30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应携带《2016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联系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党建网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报到、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7月1日至4日。面试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党建网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党建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