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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梁平县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林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4)

更新时间:2016-06-05 热度:696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4、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

专业科目测试:应聘教育事业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进行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应聘卫生事业单位医药护技岗位和其他岗位的,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报考梁平县教育事业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备课说课方式进行;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医药护技岗位和其他岗位的,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5.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事宜在县人力社保局张贴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招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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