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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年绵阳市高新区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6-08-12 热度:1060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绵阳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绵阳高新区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3名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与安全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绵阳高新区政务网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www.myshiphr.com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2016年绵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习形式限制。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绵阳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高新区卫生院岗位放宽至1981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5、岗位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愿意在绵阳高新区所属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人员。

6、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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