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简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简市编发〔2006〕55号)规定以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阳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简阳市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21名相关专业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符合本公告及相应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证书。
(二)公开选聘(调)岗位(岗位代码:01015、01016,详见附件1):面向简阳市范围内卫计系统基层卫生医疗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且符合相应的岗位条件。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满最低服务年限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其中:
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岗位设置有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设置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
“18周岁以上”是指1998年11月1日以前出生(含11 月1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1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1日)。
学历、专业及执业资格: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基层工作经历:公开选聘(调)岗位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取得正式编制后聘用时间开始计算(聘用时间以聘用文件或聘用表为准),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1日。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