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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7年4月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7-03-12 热度:913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自行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4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17年5月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5月7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7年5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省供销社于2017年5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7年4月14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省供销社人事处黄婕同志(地址:成都市锣锅巷122号,联系电话:86756158),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省供销社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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