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17年5月3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17年5月3日至5月5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7年5月6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7年3月24日至3月30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古蔺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古蔺县人民政府大楼六楼,电话:0830-7233213)。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17年4月5日古蔺县人社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gulin.gov.cn/template/default/news_list.jsp?classId=4028c0813a865e2b013a8682d297004a)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7年4月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17125001——2017125049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17125050——2017125108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古蔺县人社局于2017年5月10日上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gulin.gov.cn/template/default/news_list.jsp?classId=4028c0813a865e2b013a8682d297004a)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