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成绩公布。我单位于2017年4月25日18:00前,将本单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计算笔试总成绩并排序排名,在宜宾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4月26日16:00前的工作时间电话(0831-3530986)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本人,有变化的查分结果将在2017年4月27日12:00前在宜宾学院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7年4月21日16∶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宜宾学院人事处(地址:宜宾市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行政楼303室,联系电话0831-353098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宜宾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职辅导员A岗、B岗面试形式包括现场答辩和特长展示。现场答辩由考生现场回答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问题。特长展示是在答辩现场对报考者综合素质的一种检验,其展示的内容和形式由报考者自行确定。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现场答辩时间6分钟,特长展示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场答辩80分,特长展示20分。复习资料详见《宜宾学院2017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科目复习参考教材》(附件2)。
校园网络教辅岗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考官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主要考核计算机网络安全、云计算和物联网的相关知识及综合应用水平。面试时间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教材。
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形式包括专业试讲和现场答辩两部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专业试讲时间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专业试讲采用黑板板书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试讲60分,现场答辩40分。专业试讲具体范围和复习资料详见《宜宾学院2017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科目复习参考教材》(附件2)。
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出现相关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