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网络准考证打印系统于2017年4月22日14:30时关闭,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地点在南充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阆中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4月24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五楼501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可于2017年6月下旬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查询。
5.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