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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7年云南农业大学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

更新时间:2017-04-03 热度:1094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部门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及《云南农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条件及专业要求(教学科研岗位)》(附件1)及《云南农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教学科研辅助岗位)》(附件2)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毕业生具体面试时间由各用人部门通知。

2、“教学科研辅助岗位”笔试通过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云南农业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3、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4、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满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教学科研岗位”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2、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云南农业大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七)岗位待遇

1.凡受聘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待遇按《云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党政联发[2017]3号)执行,学校积极支持受聘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及人才培养项目。

3、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招聘的 4 名“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和 6 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人员,工作地点为云南省普洱市,待遇按云南省相关政策及热带作物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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