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5)考生报名信息表(缴费通过后即可在报名系统上打印);(6)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8)《一览表》中要求的各类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9)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须出具县级及以上扶贫办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依据等相关材料;(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开展。
面试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1:2的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