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昭化区防震减灾局:6280033
广元市昭化区水务局:6280257
广元市昭化区交通运输局:8725691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编办:8723673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8722868
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8725432
共青团广元市昭化区委员会:8722156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计生局:8732052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23928
广元市昭化区监察局:8722477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