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德阳市委组织部、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公告网址:德阳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dykszx.com/)、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scdy.lss.gov.cn/)
考录中的每个环节公告均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及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请所有报考德阳市职位的报考人员给予关注,及时查看。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涉及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请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专业分类目录。
3.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只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德阳人事考试网及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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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8-7210652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8-6218908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8-523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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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8-312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