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进方法和程序
(一)引进方法
引进人才采取调动、兼职、技术承包、技术或管理入股、项目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
(二)引进程序
1、收集和发布引才需求。根据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项目发展需求,通过各级媒体发布引才需求。
2、个人申报。根据引才目录,符合条件、有意来我市工作的各类人才可直接向《六盘水市2017-2018年人才需求汇总表》各岗位发布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引进人才报名表、工作简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3、审查审定。各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引进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提交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办理手续。根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引进手续。
5、签订协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对服务期限、待遇、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约定。
四、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引进人才资格和条件符合《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外,其他待遇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引进人才的业绩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专业技术职务可超单位结构比例聘任。
(三)配偶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正式职工的,可随调相应单位;引进人才在落户、社会保险、子女入学、购置住房、购车优惠、工商税务服务等方面的问题,由有关部门提供方便,及时妥善解决。
(四)属辞职或自动离职来六盘水工作的人才,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的,可重新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原工龄以审核属实的工作经历为准,连续计算,其工资待遇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对其原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予以承认、保留。
五、有关事宜及联系方式
个人自愿报名的,直接与用人单位接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