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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口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5)

更新时间:2017-10-26 热度:904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考核招聘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在人事考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采取“试岗实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考核,分值100分,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高者优先。若招聘岗位只有一人实际参加考核,则该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1.考试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考核招聘总成绩=考核成绩(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考核)环节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财政所具体的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选岗及考察

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财政所中同类别岗位涉及到多个招聘单位的,按照体检合格的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由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单位的顺序。考生选择招聘单位后,若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实行1:1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

选岗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后,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

经确认自动放弃选岗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公示等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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