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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泸县2017年下半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

更新时间:2017-10-29 热度:839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其中教育、卫生和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教育系统):0830-8190144

政策咨询电话(卫生系统):0830-8181527

政策咨询电话(其它系统):0830-819289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8367279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2、五项目人员加分申请及证明表

附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附件: 4、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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