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教师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其他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笔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总成绩的50%;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占总成绩60%。
4.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大纲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2)其他岗位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民道德建设、国情省情、公文写作、事业单位常识、经济科技文化常识、职业能力测试部分和时事知识部分;《卫生公共基础》具体测试相关基础知识、医学基本知识。
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zg.gov.cn)上发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受到表彰奖励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规范评比达标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务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428号,电话:0813—2309563)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优秀士兵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将于2018年3月30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