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文件规定,南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蓬安县将招聘1名农产品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相关专业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4。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蓬安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8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8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蓬安县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相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等文件规定,存在专业更名、合并等情况的,应有原毕业院校提供的专业更名、合并等证明,并加盖鲜章);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 委培、定向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工作经历条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一律按实年(即满周年)计算,其工作年限(含基层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