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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2018年11月2日第六届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红河州现场招聘会

更新时间:2018-11-01 热度:285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促进我州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确保就业形势稳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大中型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86号)文件精神,结合“城市联动,精准服务”活动主题。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红河州人才市场将于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举办“第六届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红河州现场招聘会”,现诚邀各用人单位莅临参会,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红河州人才市场

二、举办时间: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三、举办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与振兴路交叉口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州人才市场。

招聘会现场

四、参会对象

(一)单位:在红河州内招聘的,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登记的具有用人主体资格的合法单位。

(二)个人:所有求职人员。

五、参会办法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红河州人才市场招聘会参会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等(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跨地区的企业招聘除提交以上规定材料外,根据《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还需提交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二)招聘会摊位申请时间:2018年9月25日—10月31日。

(三)招聘会摊位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请参会单位于招聘会摊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至红河州人才市场现场申请招聘摊位。申请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红河州人才市场招聘会参会报名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提交的三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邮件申请:请下载并填写《红河州人才市场招聘会参会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后将《红河州人才市场招聘会参会报名表》电子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ynhhrc@126.com邮箱。

红河州人才市场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会与参会单位联系并发送报名情况的回复。

(四)摊位数量:因场地有限,每场招聘会均设摊位80个,参会单位的展位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因摊位数量有限、额满即止,请提前申报。

六、参会费用

招聘单位及求职者免费入场,参会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招聘会安保人员对疑似违禁物品有权进行检查。

七、会务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与振兴路交叉口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州人才市场。

报名邮箱:ynhhrc@126.com

报名电话:0873-3734501

联系人: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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