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5月6日9:00至5月10日18:00)。采用网络提交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重点提示:考生报名通过后无故缺考、浪费考试资源的,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网址为: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考生登录网站后,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本次考试设立8个考点,分别为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普洱市、红河州、大理州。报名时按提示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照片(近期免冠白底彩照,JPG格式,160(高)×120(宽)像素)。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至审核通过后,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2.审核报名资格 (5月7日至5月11日)。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提交所属州(市)进行人工审核,审核结果第2天内反馈,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3.确定有效招募岗位(5月14日至5月16日)。我省“三区三州”地区和其他深度贫困县招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基层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其余岗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募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的为有效岗位,未达到3:1的将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相应裁减招募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募。
4.岗位调剂(5月17日至5月18日)。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人员可参与1次岗位调剂,重新选择满足条件的岗位报考,审核过程与报名资格审核相同。此类人员中未通过调剂审核或不参与调剂报名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5月28日上午9:00至6月1日上午9: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 6月1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全省统一命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公布笔试成绩(6月12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查询。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申请查询。
4.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6月17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的计划指标和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针对我省“三区三州”地区和其他深度贫困县单独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人才网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岗位视为无效岗位。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7月2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请关注各州(市)人社部门网站通知)
1.资格复审。各州(市)根据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组织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还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有工作单位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岗位所属州(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顺序依次递补2次。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
2.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各州(市)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统一面试。面试方式和具体内容由各州(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3.体检。各州(市)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填写好的《云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审批表》一式四份(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下载,按说明填写后,双面打印并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先由考生支付,服务期满6个月,由省财政按每人320元标准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