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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9年上半年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3)

更新时间:2019-06-03 热度:729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应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站(http://nyncw.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8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对正式聘任的每位博士研究生承诺:1.提供人均科研项目启动经费10万元;2.给予购房补贴40万元,采取分期支付(报到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后发放购房补贴20万元,剩余部分将在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3.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谭先生023-46792916,王女士15215167615。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谭先生023-46792916,王女士15215167615。

本简章由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合集下载

1.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情况表

2.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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