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选择聘用单位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同一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为序“选岗”,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选岗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11楼会议室。
(七)聘用及待遇
选岗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酉阳服务5周年后方可流动(在招聘单位服务3周年后方可申请县内流动),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并及时在相关网站、“报名系统”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联系电话:023-8153600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附件:合集下载
1.酉阳自治县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酉阳自治县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