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空间
一是有序开发特色资源。发布并组织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积极引导小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特色食品、特色手工等乡村产业发展,开发乡土特色文化产业和创意产品,保护传统技艺,传承乡村文化根脉。开展乡村特色产业监测分析,引导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集中资源,集合力量,引导各地建设特色粮、油、薯、果、菜、茶、菌、中药材、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种养基地。创新发展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建设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仓储加工物流等全产业链条,加强质量管控和品牌宣传,提升优势特色产业的质量效益水平。2020年,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三是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发挥乡村特色资源优势,发展小而精、精而美的乡土特色产业,推进特色资源有序开发、规模开发。优化特色产业布局,认定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进特色农产品“产加销服”“科工贸旅”一体化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和产村产镇融合,促进全产业链首尾相连、上下衔接、前后呼应,实现串珠呈线、块状成带、集群成链,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一省一业”发展格局。2020年,建设一批产值超100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产值超50亿元的特色产业强县、超10亿元的特色产业强镇、超1亿元的特色产业强村。
四是培育乡土特色品牌。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制定不同区域不同产品的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加强特色产品展览展示,提升特色产品知名度。发掘一批有文化内涵和经济价值的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加强宣传推介。举办“一村一品”交流活动,开展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主体身份化、营销电商化“四化”试点,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四、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构建乡村产业发展“雁阵”
一是培育龙头企业队伍。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有基地、有加工、有品牌的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加强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按照“退一补一”原则,递补成长性好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引导地方培育龙头企业队伍,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格局,形成乡村产业“新雁阵”。2020年,遴选并推介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强,推介一批龙头企业典型案例和全国优秀乡村企业家。
二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创新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实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