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四川省及成都市上半年先后发布了2019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但为了配合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延长到年底政策,四川省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仍然采用2019年缴费标准,即使用四川省2018年度平均工资64717元/年,按照养老保险最低档即50%计算,目前成都市2020年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697元,上限为17317元,即2020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
医疗等其他保险方面,成都市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政策已于6月结束。医疗保险等缴费基数下限也继续采用2019年缴费标准,因此医疗保险(最低档60%)缴纳基数为3236元,上限为17317元。
若社保申报工资超过上述最低基数,则按实际工资据实缴纳。按照疫情期间的社保政策,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数额已出台,标准如下:
成都市2020年7月起社保企业与个人缴纳最低比例
类别 | 缴纳比例 | 缴纳金额(养老最低50%,其他60%) | ||
单位 | 个人 | 单位 | 个人 | |
养老保险 | 16.0% | 8.0% | 减免 | 215.76 |
医疗保险 | 6.5% | 2.0% | 210.34 | 64.72 |
失业保险 | 0.6% | 0.4% | 减免 | 12.94 |
生育保险 | 0.8% | - | 25.89 | - |
工伤保险 | 0.1% | - | 减免 | - |
大病保险 | 1.0% | - | 32.36 | - |
合计 | - | - | 268.59 | 293.42 |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计算,2020年7-12月成都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及生育保险,缴纳最低比例60%)为268.59元,个人缴纳部分(不减免)为293.42元,每月共计562.01元。去年7-12月时,单位缴纳部分为722.77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93.42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公积金方面,成都市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在5%-12%之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从2019年的21498元调整为23681元,较去年上浮10%,缴存基数下限与2019年持平,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原则上要求各缴存单位在7月31日前完成调整基数工作。
附: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将全部延长到2020年年底
>>四川省成都市疫情期间2020年3月起社保缴费基数及单位与个人具体扣费标准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