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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1年上半年南充市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专业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6)

更新时间:2021-02-24 热度:634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实行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号)和省委《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4〕30号)精神,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公务员考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考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相关注意事项

1.招考过程中有关需考生知晓的信息和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5.特别提醒。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南充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九、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17-270166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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