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机关(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机关(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特别提示: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规定,本次考试录用到乡镇的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因疫情等因素影响,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资阳市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和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2.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资阳市委组织部028-26110983
雁江区委组织部028-26921128
安岳县委组织部028-24527347
乐至县委组织部028-23350513
技术咨询电话: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028-26110985
监督电话:
资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2656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