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公招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公招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公招考录,本次公招的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巴中市监督联系电话:巴中市纪委(市监察委):0827-12388
巴中市政策咨询电话:0827-5266060(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财政局:0827-5269703;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0827-5272560;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27-2341088;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827-5268998;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0827-5111073;
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0827-5229751;
巴中市恩阳区委组织部:0827-3369967;
南江县委组织部:0827-8264705;
通江县委组织部:0827-7200858;
平昌县委组织部:0827-6229937;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0827-526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