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实施。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3月19日工作时间内),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领取地点:报考八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在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503室(广安区北仓路178号)领取;报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广安区希望街2号)领取。
(三)职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个别职位经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名额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可将其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不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21年3月底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超过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若出现考调人员均未超过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岗位,则予以取消。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试产生的缺额,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上旬,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公共试题、专业试题两类。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不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