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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市2021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1-04-20 热度:570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2021年上半年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临沧市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79名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森林工程、园艺、植物生产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等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我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为:

(一)符合临沧市户籍要求的各类未就业毕业生

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非临沧市户籍,截止2021年4月1日以前户籍迁入临沧市满一年的,视为临沧市户籍;非临沧市户籍到临沧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集体户的,不视为临沧市户籍)。

在我市服务在岗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允许调剂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市或本县区户籍人员进行招聘。

(二)符合临沧市生源地要求的各类未就业毕业生

原为临沧市户籍且在临沧市内就读初中(高中)毕业并参加中考(全国普通高考)被录取到全国普通高校就读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即为临沧市生源。

户籍和生源地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或不符合临沧市生源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自治县的自治民族或非自治县从事少数民族事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招聘,可安排出一定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人员。

(三)“三项目”人员

“三项目”人员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我市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全市共安排21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其中:临翔区3名、云县3名、凤庆县3名、耿马自治县3名、永德县3名、镇康县2名、沧源自治县2名、双江自治县2名。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6年、2017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2018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1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特岗教师”。

二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6年(服务期为三年的)、2017年、2018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1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1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三是“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2019年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1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四)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

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云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4〕50号)及市委议军会议精神,结合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人数,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人数实际,全市共安排15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其中:临翔区2名、云县2名、凤庆县2名、耿马自治县2名、永德县1名、镇康县2名、沧源自治县2名、双江自治县2名。临翔区、凤庆县、双江自治县需各安排出1名教师岗位进行招聘,报考人员需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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