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毕业年份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予以证明,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5.笔试加分认定
(1)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烈士,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印制的《烈士证明》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2)按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州委《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文发〔2006〕24号)精神,对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学历层次予以笔试成绩加分,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加3分,大学专科毕业生加1.5分,中专毕业生加1分。符合加分的少数民族,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根据《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文政发〔2005〕93号文件)规定,符合加分的优秀运动员,银牌获得者笔试成绩加40分、铜牌获得者笔试成绩加30分。在资格复审时要求提交《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就业加分认定表》,文山州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分认定,咨询电话:0876—2190662。
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具备加分条件而未选择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具备加分而选择加分的,按有关政策处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三)网络缴费
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4月27日24:00。
报名费50元/科,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只面试的岗位在进行网络报名时只进行资格审核,不收取费用。各岗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未达1︰3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裁减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报名情况公布
4月30日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六)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22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两个科目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地点由州级考务组织部门综合疫情防疫要求和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
本次考试统一配发考试所必须的文具,考生无需自带考试文具,自带文具不得带入考场。严禁将各种手表、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