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递补一次。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彭州市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拟聘人员应在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考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考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3873331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或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特此提醒。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028-83883505)、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028-83886260)。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查询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
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