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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潼南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专业人员公告(6)

更新时间:2023-02-19 热度:607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讲课成绩、实操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潼南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潼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潼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潼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不超过2人次,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七、选择聘用单位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cqtn.gov.cn/bm/qrlsbj/)首页“公示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潼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单位及潼南区人力社保局(023-44590786)。

3.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4590786。

4.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均需佩戴口罩。在提交报名审核通过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附件:.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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