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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专业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3-02-20 热度:404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黔江区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4名林学类、动物生产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化学工程与工艺等相关专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等级 招聘
名额
招聘条件 公共科目
(笔试)
备注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其它条件
区农业农村委 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农产品检测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 1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35周岁以下 具有农产品检测工作经历2年以上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区林业局 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综合管理岗 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 1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林学类、动物生产类、农业经济管理类、金融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35周岁以下   综合管理类(A类)  
区国有林场 森林管护岗 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 2 大专以上学历 不限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具备:1.限男性;2.限退伍军人或2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综合管理类(A类) 工作地点在国有林场管护站、护林点,工作条件艰苦,需常年在高山值守。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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