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在相关网站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单位名称、拟招募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八)签订协议:相关部门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九)岗前培训:各地对新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
(十)正式上岗(9月1日)。
四、相关提示
(一)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地方项目,其招募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四川省内享受四川省“三支一扶”相关政策,招募人员不录入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不享受考研初试加分等部分国家“三支一扶”政策。
(二)招募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公告。招募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并根据变化情况做好相应安排。
(三)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在招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对招募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与报名当地“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