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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更新时间:2025-03-10 热度:51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以下简称公招)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等直属单位工作,据西南农业人才网统计,本次将招聘6名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食品安全与检测等相关专业人员,现将公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公益一类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上东大街段176号 承担全省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性工作,参与粮食质量标准制定修订;承担省级储备粮入库数量和质量抽查验收、库存质量监测等事务性工作;开展粮食科学研究、科技推广运用和对外交流等工作。
四川省粮食经济学校 公益二类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85号 培养中等专业职业技能人才。开设有电子商务、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服务机器人装配与维护、艺术设计与制作、会计事务、汽车运用与维修8个专业,系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5年3月1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把握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6)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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