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综合类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岗位: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眉山市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政策性加分不计入计算平均分,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成绩不作为有效笔试成绩计算平均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20日-5月23日工作时间将相关材料交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028-38168529),以便审查。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7.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3:1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平均分以及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按面试规定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5年5月28日前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