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阿坝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阿坝州及各县农业林业相关单位将招聘15名农业、畜牧、林业等相关类相关专业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详见附件《四川省阿坝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招聘范围“阿坝州”是指截至2025年3月11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年以上(2022年3月11日之前迁入阿坝州;阿坝州生源因升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高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因参军入伍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退役后恢复原籍户口的,以入伍前户籍为准)。
招聘范围“XX县、市”是指截至2025年3月11日,在相应县、市落户三年以上(2022年3月11日之前迁入相应县、市;相应县、市生源因升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高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因参军入伍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退役后恢复原籍户口的,以入伍前户籍为准)。
阿坝州籍2025年应届毕业生是指截至2025年3月11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年以上(2022年3月11日之前迁入阿坝州;阿坝州生源因升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高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因参军入伍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退役后恢复原籍户口的,以入伍前户籍为准)的人员(含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⑶年龄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⑷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⑸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⑹试用期满,最低服务年限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2.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教师资格证》,除2025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和2025年应届师范生外,其他报考者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3月11日。2025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学科、学段相一致的岗位,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或教育行政机构出具的申请认定证明;2025年应届师范生,可以报考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所载学科、学段相一致的岗位,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5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和2025年应届师范生,在审核确认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核验。
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护理学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护理学专业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药学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药学专业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交通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3月11日。
资格条件中所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3月11日,且报名、资格复审和审核确认时仍在有效期内。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资格或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资格条件中所称“在阿坝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四川省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25年3月1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阿坝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四川省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⑵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⑶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⑷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⑸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⑹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⑺尚处于国家、省和我州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
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⑼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