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部分岗位的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放宽到2: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21日至23日工作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递交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审核。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办理地点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7.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分别负责。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事宜将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由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分别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项在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