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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乐山市及各区县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更新时间:2025-03-17 热度:9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乐山市及各区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乐山市及各区县农业林业相关单位将招聘100名农业、畜牧、林业等相关类相关专业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25年3月1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乐山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乐山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对于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要求职业(执业)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职业(执业)资格(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报考,但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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