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园艺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1-02-22 热度:592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云南省德宏州州府所在地芒市,属省教育厅主管的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学校目前有在校日制生5486人,有教职工357人,其中教师263名,有教授6人,副教授及相当职称教师59人,博士研究生6人(在读4人),硕士研究生119人。
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1年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管理人员共71名,现将相关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计划
后勤管理处 硕士研究生或优秀本科生 2人 基建工程管理、园艺专业 联系邮箱dhsz_hqglc@126.com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要求: 硕士3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副教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授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1)所应聘的优秀本科生,必须是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大学英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2)辅导员岗位要求。除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外,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按招聘计划,凡愿到我校工作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欢迎到我校面试和试讲,经面试、试讲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即可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
三、报名时间、形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18时前(教授、博士不受此时间限制)。
2.报名形式:报名者须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本表到德宏师范高等专科组织人事处领取或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下载,网址:www.yndhec.net),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相关材料填写好后以信函形式邮寄至学校组织人事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岗位所在部门邮箱。
3.要求:应聘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笔试、面试、试讲考核及聘用
(一)笔试、面试和试讲
凡报名应聘者,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层次要求的,均可参加面试、试讲考核。
1.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和副教授,直接进入面试和考核(时间集中安排在2011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电话方式告知)。面试和考核主要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应聘者在本专业领域自行选择,面试和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分值各占50%。
2.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优秀本科生),统一安排在2011年5月参加面试和笔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电话方式告知,笔试和面试考核分值各占50%。
3.由学校领导、组织人事处、纪监审处、教务处、心理学教师及用人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主要采取提问、试讲、说课等形式进行。
4.各部门将考核情况报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提交学校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二)公示
学校对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同时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三)体检
学校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作为拟聘用人选,将学历、学位、本人档案及岗位要求的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交学校组织人事部,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呈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的应届优秀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学校有权予以辞聘。
五、待遇
一、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待遇
1.协议签订10年(含10年)以上服务期,学校补助安家费18万元(分3年支付,要求每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以上)。
2.根据课题申报情况,学校给予科研资助经费4万元,分8年支付(每年5000元)。要求连续10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一篇必须为国家级核心期刊。
3.学校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为70平米左右,使用期限为10年的住房(产权属于学校,房租、水电费用自理)。
4.如服务期满8年不满10年调离,住房无条件退回学校。服务期不满8年调离,无条件退还学校住房、安家费(全额)。
二、教授和博士待遇
1.协议签订8年(含8年)以上服务期,学校补助安家费10万元(分2年支付,要求每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以上)。
2.根据课题申报情况,学校给予科研资助经费4万元,分8年支付(每年5000元)。要求连续8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一篇必须为国家级核心期刊。
3.学校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为70平米左右,使用期限为8年的住房(产权属于学校,房租、水电费用自理)。
4.如服务期满6年不满8年调离,住房无条件退回学校。服务期不满6年调离,无条件退还学校住房、安家费(全额)。
三、美术、音乐专业的副教授待遇
愿意到我校工作并协议签订6年(含6年)以上服务期的副教授,学校补助安家费5万元,提供使用一间周转房(产权属学校)。服务期不满6年调离的,无条件退还学校安家费(全额)及住房。
四、硕士研究生待遇
1.协议签订6年(含6年)以上服务期,学校提供一间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
2.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 急需专业(珠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电力系统自动化、美术设计、音乐学、钢琴、舞蹈)的硕士研究生学校补助安家费1.5万元。
4.服务期不满6年调离的,无条件退还学校安家费(全额)及住房。
六、凡受聘以上岗位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纳入学校在职职工管理,根据所聘用的岗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和福利待遇;家住芒市地区的,学校不予提供住房。
七、被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原则上不予调岗,如确因工作需要调岗的,必须在辅导员岗位上服务满6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八、有关我校招聘情况可登录云南省教育厅网站及中国研究生人才网(http://www.91student.com)查看。若需咨询有关招聘事宜,请来电联系。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692-2138356、2137120
传真:0692-2137572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仙池路14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