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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1年千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毕节试验区计划招募简章

更新时间:2011-04-22 热度:1046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试验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试验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05]21号)精神,经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同意,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有关要求,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决定在全区实施“千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毕节试验区计划”(以下简称“千人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募一千名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毕节试验区建设实践活动,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意义
积极引导省内外优秀大学毕业生参与毕节试验区交通、水利、农业、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建设,对拓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渠道,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毕节试验区“强区升位、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招募条件和范围
(一)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结合毕节地区实际,重点招募工业类(含汽车制造、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化工、食品加工、环境工程等专业)、城镇建设类(含工民建、城镇规划、园林绿化等专业)、教育类、医学类、水利建设类、煤矿建设类(含安全、采矿、勘探、通风等专业)、畜牧兽医类、农林类等专业的毕业生,其中工业类、城镇建设类、水利建设类、煤矿建设类等专业可放宽至大专;
(二)年龄在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3周岁;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自愿参加志愿服务;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中的
工作任务;  
(五)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三、招募名额
本次招募人数为1000人。
四、服务岗位  
   毕节地区各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5日至7月1日。
(二)报名地点:
1、共青团毕节地委志愿者指导中心(毕节地区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713室);
2、毕节地区各县(市、区)团委。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毕节共青团网(http://www.bjgqt.gov.cn/)、毕节地区行署网(/)、毕节党建网(http://www.bjzz.gov.cn/)贵州志愿服务网(http://www.gzqnzyz.com/)下载填写《毕节地区“千人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荣誉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体检
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服务岗位基本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招募条件的列为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审查确认
经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名单于7月15日前在毕节共青团网(http://www.bjgqt.gov.cn/)、毕节党建网(http://www.bjzz.gov.cn/)上公布,并统一出具《毕节地区“千人计划”志愿者录用通知书》(以下简称《录用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募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九、岗前培训
7月22日前,志愿者凭《录用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岗前培训。安排到地区工业园区及双山开发新区的志愿者,由团地委统一组织培训;安排到各县(市、区)工作的志愿者,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志愿者本人与所在地(地、县)团委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凭本人身份证及《录用通知书》到服务单位报到。
十、政策待遇
   “千人计划”志愿者在毕节地区服务期间,享受《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和《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9]14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一)生活补贴。志愿者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352元;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交通补贴;对新招募志愿者每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年终发放一次性奖金729元。
(二)保险政策。志愿者服务期间统一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社会养老保险。对到农村基层和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志愿者,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现行国家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升学政策。对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全日制本科生,按有关程序报批后可免试推荐入读省内院校硕士研究生,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考核后入读普通本科。
(四)学费补偿政策。对到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省财政返还或代偿。
(五)其它政策。参加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移到服务地,需人事代理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志愿者服务期满,正式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参加服务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年限;志愿者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基层工作时间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视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聘用时按相关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或其他政策倾斜。
十一、相关要求
志愿者在毕节地区服务期满一年后,可以参加地区组织的各种考试,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或政策倾斜,如需参加地区以外的招聘考试,由志愿者本人提出申请报有关单位审定同意后,方可报考。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需终止服务的,必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离职的,地区不发放服务证及出具有关证明。
咨询电话:
毕节地区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0857)8638551
共青团毕节市委:              (0857)8222521
共青团大方县委:              (0857)5229790
共青团黔西县委:              (0857)4229161
共青团金沙县委:              (0857)7221550
共青团织金县委:              (0857)7621377
共青团纳雍县委:              (0857)3521038 
共青团威宁县委:              (0857)6222245
共青团赫章县委:              (0857)3222277
百里杜鹃团工委:              (0857)4841713
本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毕节地区“千人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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