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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区2011年二季度公招畜牧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1-05-16 热度:494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www.7ahr.com)解,本次将招聘3名畜牧专业相关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招聘单位及人数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拨款性质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及等级 招聘名额 招聘条件要求 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学历(学位) 专业 性别 年龄
长寿区畜牧兽医局 长寿湖镇畜牧兽医站 全额拨款 专技 专技12级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3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长寿区三峡路18号 郭凤鸣 023-40402213
云台镇畜牧兽医站 1
葛兰镇畜牧兽医站 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学历、专业要求详见《一览表》;
  (五)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及其以上。
  三、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长寿区人才交流中心(长寿区桃花新城区委党校内)。
  联系电话:40281924 40231339 40661621。
  (四)报名需交验的证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院校签章的《长寿区2011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若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五)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长寿区2011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开考比例:1:2,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
比例的,除特殊紧缺岗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七)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1年6月10日9:00-16: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6月11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二)笔试科目为2科,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100分,笔试分数共计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按报考岗位和专业分为:报考长寿区拆迁管理服务中心、长寿区残疾人服务中心、长寿区运管所、长寿区交通质监站、长寿区医疗卫生单位办公室岗位的考《管理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公房管理中心土建类、长寿区移民资产管理中心、长寿区畜牧园区管委会岗位的考《建筑规划设计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公房管理中心测绘科学与技术类岗位的考《测量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镇畜牧兽医站岗位的考《畜牧兽医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医疗卫生单位麻醉科、临床、儿科、五官科、口腔科、手术室、妇产科岗位的考《临床医学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医疗卫生单位中医科、理疗科岗位的考《中医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医疗卫生单位中心血库、特检科、检验科、放射科岗位的考《医技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医疗卫生单位中药房、西药房、药房岗位的考《药学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卫科、预防医学岗位的考《公卫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科、审计科岗位的考《财务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医疗卫生单位护理岗位的考《护理基础知识》。
  (三)笔试加分资格条件: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六、面试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除特殊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待定。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职位只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达到当天同一面试组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在面试后的次日上午进行。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在考核结束后15日内进行。
  十、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为长寿区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按照《重庆市长寿区新公招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2011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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