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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县2011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1-05-16 热度:5119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www.7ahr.com)解,本次将招聘12名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名额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经费形式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等级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要求
学历 专业 年龄
县林业局 南部林场 全额 专技 专技13级 1 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 林业类 35周岁及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各街镇 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 专技2 专技13级 5 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其以上 农学类、农业技术类 35周岁及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全额 专技3 专技13级 4 林业类
东溪镇 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 专技1 专技13级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景区开发与管理 35周岁及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全额 专技2 专 13级 1 林业类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人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本县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在职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系统的招聘考试。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6.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报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綦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綦江县文龙街道九龙大道24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面)。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⑵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书面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学校签章的《綦江县2011年第二季度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⑶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⑷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6月8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綦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⒈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6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加分资格条件及确认: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
试成绩中加2分。考生持获奖证书到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⒉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除紧缺岗位和特殊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紧缺岗位、特殊人才或无法递减的,可不受该比例限制,但笔试成绩(含加分)不能低于其它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分。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际操作等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⒊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仍以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六)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单位(岗位)的选择方法为:由拟聘人员按照报考志愿,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单位(岗位)。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考试合格拟聘用者,截止2011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等所需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在应聘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qijiang.cqpa.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它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
023—48671806、023—48662330
本简章由中共綦江县委组织部、綦江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报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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