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我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于2011 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 及招聘名额
凉山州粮油中心监测站本次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凉山州粮油中心监测站本次面向全省范围内招聘。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 35 周岁(1993年 5月31日至 1976 年5月31 日出生),大学本科以上 、食品检化验专业毕业。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编码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招收对象 范围 |
报考知识、技能条件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其他条件 |
州发改委 |
粮油中心监测站 |
检化验员 |
191501 |
专业
技术 |
1 |
3:1 |
四川省内 |
大学本科以上 |
食品检化验(粮油) |
从事检化验工作二年以上 |
(一)招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具体要求见《凉山州粮油中心监测站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要求;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及要求(见《凉山州粮油中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4、在编在职人员需经原所在部位同意,医务人员和中小学教师需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1年5月23日起至5月27日24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按《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报名程序进行。
(三)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每人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 50 %,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 %。
笔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的情况,将在网上公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6月18日。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 政策性加分:按照《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加分。
4.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地点:见《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告》。
(二)面试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进行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8月10-15 日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委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报名网上下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 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报考岗位所须的其他资料。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原所在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医务人员、中小学教师需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五、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2011年8月15日在州发改委政务公开栏公布。
六、体检
凉山州发改委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数额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核
由凉山州发改委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委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聘用等手续。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叶华
联系电话:3224040(办) 手机:13908156169
监督电话:州纪委3865850 州发改委3232900
十二、本简章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