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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1年丰都县县级农业相关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1-05-18 热度:433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2011年县级机关(含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数和职位
  本次县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31人(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下同),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本次将有以下农业相关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遴选
单位
单位性质 职位
名称
遴选
人数
职位资格条件 咨询电话
专业 学历 年龄 政治
面貌
笔试
开考
比例
面试
比例
是否
试用
其他
丰都县农委 行政 文秘岗 1 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30岁及以下 不限 1:3 1:2 试用三个月   70711219
丰都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参公事业 办证岗 1 不限 全日制大学专科,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岁及以下 不限 1:3 1:2     70711219
丰都县环境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 环境监察岗 2 环境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30岁及以下 不限 1:3 1:2   男性 70702509
丰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参公事业 实验室检测岗 1 预防兽医学、基础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动物检疫检验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30岁及以下 不限 1:3 1:2     70619100

  二、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范围和对象
  1.全县乡镇(街道)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2009年选派到我县乡镇(街道)建制村服务且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以下简称“选派大学生”)。
  2.本县外、市内其他区县(自治县)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备案的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需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被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可根据拟报考遴选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报名时间
  2011年5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联系人:唐晓蓉,联系电话:70605626。
  3.报名材料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只提供复印件,但需要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或《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协议书》;近期同底1寸免冠登记照2张。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任职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按渝价〔2006〕144号规定的报名费标准,现场缴纳考试费每人50元/每科。
  (二)准考证发放
  2011年5月27日在报名地点凭身份证和考试收费依据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拟遴选的职位人数与报名人员之间比例需达到《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职位。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在2011年5月  28日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祥见准考证。《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应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法为:依据《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情绪应变能力、解决问题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人员计算总成绩的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遴选机关应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及进一步核实报考的资格条件。考察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和遴选机关商定是否进行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前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原则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报县人力社保局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要分别在原任职机关和遴选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转任手续。其中,已完善公务员身份的办理转任手续;属2009年选派到我县乡镇(街道)建制村服务的大学生,需按有关规定先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后,再办理转任手续。
  四、监督与咨询
  丰都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对遴选单位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各遴选单位要设立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向丰都县人力社保局和遴选单位咨询。
  本公告由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70605626  监督电话:70605688
  附件2: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3:2011年丰都县公务员遴选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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